离婚时,不少夫妻会为了财产问题争吵,但你见过争宠物所有权的吗?近日,一则话题#夫妻离婚不争车房只争宠物狗#登上微博热搜,引发网友讨论。 图片源自站酷海洛法官:宠物不仅是一个“物”,更多的是心灵寄托柯城法院经审理认为,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、饲养的宠物,应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“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”。 “但是,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,宠物却难以进行实物分割,因为宠物是有生命的,夫妻双方与宠物在日常相处过程中倾注了真实情感,宠物对于他们而言不仅是一个‘物’或者财产,更多的是心灵寄托,因此宠物与其他财产存在本质区别。”法官表示。 如果能在既照顾双方感情又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,通过调解或双方协商等柔性方式处理宠物的“抚养”问题和探望问题,可能会在矛盾的妥善解决方面取得更好效果。据此,承办法官对徐某和李某展开耐心调解,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。 综合考量柯基犬由徐某购买、平时也由徐某照顾及生活环境等因素,徐某和李某在调解协议中约定:这只柯基犬归徐某所有;李某每月向徐某支付柯基犬的照看费用,直至柯基犬去世;柯基犬的医疗费,由双方各承担一半。双方还口头约定在徐某正常作息时间内,李某只要提前联系,都可以前去探望柯基犬。 法官认为,越来越多的人将陪伴的渴望寄托于宠物,宠物在日常生活中除了物质属性之外,更多地被赋予了情感角色。 我国现有法律并没有宠物“抚养权”的相关规定,如果夫妻在离婚时对宠物的处置无法达成共识,那么法院只能把宠物视为财产来进行分配。但宠物是有生命的,夫妻双方与宠物在日常相处过程中倾注了真实情感,因此宠物与其他财产存在本质区别,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综合考虑宠物的购买、日常照料、生活环境等因素,为宠物寻找更合适的“抚养”对象。 对于这个案件,有网友建议:为了狗子忍忍吧…… 狗狗作为家庭成员肯定都舍不得, 也有人觉得,这和那些搬家就抛弃宠物的人形成强烈对比!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,你怎么看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