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5月1日,北京,地铁工作人员在检查导盲犬有效证件。 当日,《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》正式实施,明确视力残障者可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。根据已经下发的《关于视力残障者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的通知(试行)》,导盲犬进入地铁站之前,工作人员要检查导盲犬证件有效,证、犬匹配且由持有人带领,确认导盲犬佩戴导盲鞍和防止伤人的护具(如导盲犬牵引绳等)。同时,地铁工作人员会检查乘客持有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是否符合福利票发放规定,并帮助视力残障者刷卡进站,护送乘客乘车。当导盲犬和视力残障者乘车后,上车站工作人员会与其经过的换乘站和目的地站工作人员联系,做好接力服务。(赵冰摄/光明图片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