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人们,谁懂啊!养了只博美之后,我家仿佛多了个“行走的鸡毛掸子精”—— 每天早上不是被闹钟叫醒,是被它用小肉垫拍脸拍醒的,边拍还边用那种“你怎么还不起床伺候本公主”的眼神瞪我;吃个薯片能把它急得原地转圈,小短腿倒腾得比洗衣机滚筒还快,最后用湿漉漉的鼻子在你手上疯狂“盖章”,好像在说“给我一口,不然我就把你拖鞋藏沙发底”。 最绝的是它的“变脸术”:出门遛弯时,见了别的狗立马昂首挺胸,尾巴翘得比天线还高,活像个巡视领地的小王爷;一回家看见我手里的吹风机,立马怂成一团毛球,钻沙发底的速度连猫都自愧不如。 别看它长得像个糯米团子,拆家本事可一点不含糊——我的发圈、充电器线、甚至沙发垫的边角,都惨遭它的“牙齿洗礼”。但每次闯完祸,就会歪着脑袋用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瞅你,仿佛在说“不是我干的,是毛先动的手”,这谁顶得住啊! 现在每天的日常就是:“博美可爱吗?可爱。想揍它吗?想。揍了吗?没有,因为它用舌头舔了我手一下。” 家有博美,每天不是在被萌化,就是在被气笑的路上反复横跳——但这种痛并快乐着的感觉,谁养谁知道有多上头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