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 19楼APP网友发帖称 自己养的兔子咬伤了一个孩子 后续对方父母的要求 让她觉得很不合理 …… ▽ 19楼APP用户@王天真的梦可期 想咨询一个跟法律有关的问题。前些日子,我儿子带着家养的兔子去楼下草坪上玩耍,全程都是有绳子牵牢的。草坪上有不少小朋友在玩耍,看到兔子就好多都围了过去,我儿子和他奶奶也都提醒了,兔子在吃草,不要靠太近,小心被它伤到! ![]() 可以双方协商看看,如果协商不行的话可以让对方去法院起诉。这种基本也就各自承担各自责任一般来说,对半开可能性比较大。 融哲律所娄思茜律师表示: ![]() 饲养动物致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,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对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比如主动招惹动物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 帖子一经发出,就引起了不少网友的注意。部分网友觉得金额不大,而且对方孩子打针也吃了苦头,这时候应该痛快赔款,写好协议或证明。 ![]() 或者在心里应该盘算一下这个价格是否合理,如果不能接受就让对方去起诉,但上了法院后,各种费用大概率会超过目前的数字,且费时费力。 ![]() 有网友现身分享自己的经历,此前他自己的儿子此前也因喂兔子被咬,后来自己承担了疫苗费用,毕竟是自己孩子不小心,责任在自己。 ![]() 楼主有提醒的动作,不少网友指出关键在于举证,可这过程很难,需要有人把告知过程采集下来,配合肢体动作。 ![]() ![]() 兔子急了,真的会咬人 在这里,志玲要提醒大家,兔子急了,真的会咬人。 此前,衢州一位只有18个月不到的小女孩因为喂兔子吃东西,结果右手无名指第一节整个被咬断了。从急诊室医护人员处得知,像这样被家养小动物咬伤的案例并不少,光是杭州整形医院一年就有二三十起,“其中小孩子也有十几起,但是大多是被狗咬伤的。” 杭州市动物园一名动物专家表示:“兔子跟其他的动物是一样的,别看它是食草的,但是逼急了它也会咬人的,这是一个应急反应。”他提醒,小朋友尤其要当心,在逗弄的时候尽量别刺激到它。 在此,志玲也提醒各位家长,要看好自家的小朋友,特别是与动物玩耍的时候,哪怕是温顺的兔子,也需要小心。 新闻多看点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,饲养动物的人群及被饲养动物的种类不断增多,由此带来的动物伤人事件时有发生,甚至引起社会关注。司法实践中,因为“动物咬人”“动物撞人”等情况引发的诉讼不在少数,当此类侵权行为发生时,我们又该如何厘清这其中的责任呢?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七十八条规定,“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但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”。 被饲养的动物因为存在危险性而成为法律上的危险源,饲养人对这个危险源负有监督的作为义务,应当预见和避免动物致人损害。同时,在此类侵权行为中,通常因为饲养人对饲养动物具有高度的排他性支配,故而采用无过错归责原则,即无论行为人是否有主观过错,只要其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,则令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总体上来说,该类侵权的构成要件有三: (一)存在动物加害行为; (二)产生损害结果; (三)动物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。 当然,在能够证明被侵权人的损害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,动物饲养人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。要注意,只有被侵权人故意造成损害,才能免除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;被侵权人有重大过失的,只能减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,而不是免除责任。 但实践中很少出现侵权人故意自损的情形,例如:为了让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,故意使自己处于动物侵害的高度危险之中,即“碰瓷”行为;故意盗窃被饲养的危险性动物引起动物侵害的等等。因此,不管故意还是意外,都请饲养者管好自己饲养的动物,减少伤害发生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【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】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【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】违反管理规定,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,可以减轻责任。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【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】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【遗弃、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】遗弃、逃逸的动物在遗弃、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。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【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】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,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。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,有权向第三人追偿。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【饲养动物应履行的义务】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,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妨碍他人生活。 来源 萧山检察 |